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14:17  亿晶光电(600537)公司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有关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能”)诉讼事项

2020年7月23日,本公司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收到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20)鲁08民初119号),山东嘉能诉求为:请求判令常州亿晶替换双方签订的《山东嘉祥20WM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电池组件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全部光伏组件,从替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并重新承担质保责任,请求判令常州亿晶赔偿因光伏组件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808.49万元(暂估数,最终根据案件产品质量及损失司法鉴定结论予以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拆卸更换安装和发电损失等)。2022年6月29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规格型号为EG-250P60-C的光伏组件18,000块,或者提供相等峰值功率的相应光伏组件至项目现场,并自签发预验收证书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并重新承担质保责任。

本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于2022年9月21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2)鲁民终2320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2023年4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案号:(2022)鲁民终 2320 号),双方确认调解意见如下:

一、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向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公司赔偿 400 万元,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本案诉讼请求。

二、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向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任何光伏组件。

三、本协议签订后,本案一审过程中《产品质量鉴定报告》所涉及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案涉项目损失,双方互不追究。

四、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 30日内向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一审诉讼费 116,235 元,一审鉴定费 265,300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129,150 元,上诉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山东嘉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各承担 64,575 元。

公司历年对销售组件计提了产品质量保证金,本案件调解结果对公司净利润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庆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7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