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收到宁波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况

http://ddx.gubit.cn  2023-11-10 18:20  亿晶光电(600537)公司分析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10日消息,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晶光电”)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9 号、20 号)。

宁波证监局对亿晶光电、公司时任董秘张婷以及唯之能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为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情况。亿晶光电在披露某项目的预计进度时,未能客观、谨慎,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以明确市场预期。同时,唯之能源所持亿晶光电股份被司法冻结及标记的比例累计达 7.38%,但迟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才予以披露。

亿晶光电及唯之能源收到《决定书》后表示将积极整改,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合规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