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比例达5.1%

查股网  2024-03-06 11:00  国发股份(600538)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国发股份(600538.SH)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姚芳媛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司法拍卖划转等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26,753,200股股份,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10%。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其中,国发集团于2023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方式变动-10,000,000股,变动比例-1.91%;国发集团于2023年8月23日通过司法变卖方式变动-76,200股,变动比例-0.01%;姚芳媛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式变动-1,677,000股,变动比例-0.32%;朱蓉娟于2024年3月1日通过司法拍卖成交过户方式变动-15,000,000股,变动比例-2.86%。

  本次权益变动前,朱蓉娟持股数量为90,400,542股,持股比例为17.25%;彭韬持股数量为17,272,700股,持股比例为3.30%;国发集团持股数量为12,405,571股,持股比例为2.37%;姚芳媛持股数量为1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2.67%。本次权益变动后,朱蓉娟持股数量为75,400,542股,持股比例为14.38%;彭韬持股数量为17,272,700股,持股比例为3.30%;国发集团持股数量为2,329,371股,持股比例为0.44%;姚芳媛持股数量为12,323,000股,持股比例为2.35%。

  公告显示,彭韬、朱蓉娟夫妇分别持有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52.38%、47.62%的股权,且通过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彭韬、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朱蓉娟、姚芳媛分别持有南宁市东方之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16%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朱蓉娟与姚芳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国发股份昨日晚间同时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拍卖成交确认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3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的公司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晏阳槟名下,朱蓉娟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至买受人王骏飞名下。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7.25%下降到14.38%,持股比例下降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