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前总裁朱继敏未履行增持承诺 被出具警示函
观点网讯:10月10日,狮头股份公告披露,公司原董事、总裁朱继敏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编号为〔2024〕39号。
警示函指出,朱继敏先生未能履行增持股份计划,增持金额未达到承诺的下限,因此监管机构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朱继敏已于2024年6月14日辞去董事、总裁职务。
观点网讯:10月10日,狮头股份公告披露,公司原董事、总裁朱继敏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编号为〔2024〕39号。
警示函指出,朱继敏先生未能履行增持股份计划,增持金额未达到承诺的下限,因此监管机构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朱继敏已于2024年6月14日辞去董事、总裁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