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查股网  2025-05-27 00:00  凯盛科技(600552)个股分析

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552证券简称:凯盛科技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3日

至2025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现征集人就上述股东大会中涉及的《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25年1月1日、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4、5、6、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参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凯盛科技办公楼三楼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传真:(0552)4968015

联系人:陈幸牛静雅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52证券简称:凯盛科技公告编号:2025-021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张林,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律师,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曾先后在上海铁路局第一工程公司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蚌埠天平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现任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3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3日

本次会议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二)征集主张

公司于2024年12月31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人张林先生对上述议案均投同意票,并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5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投资者关系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黄山大道8009号

收件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52-4968015

邮政编码:23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张林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