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天下秀因三期财报存差错等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4月12日电 上交所网站12日消息,因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差错等问题,天下秀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于悦、时任财务负责人覃海宇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提到,根据广西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公司相关公告,天下秀存在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违规行为。公司财务复核程序和手段不到位,个别应收账款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差错。
其中,根据公司关于《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应调减应收账款1489.63万元,调减应付账款807.45万元,调减营业收入1131.61万元,调减营业成本807.45万元,调减净利润16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99%、1.68%、0.37%、0.34%及0.57%;2021年年度报告应调减应收账款2126.28万元,调减应付账款1564.68万元,调减营业收入813.18万元,调减营业成本757.23万元,调增净利润236.6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88%、2.15%、0.18%、0.22%及0.7%;2022年年度报告应调减应收账款1089.96万元,调减应付账款826.8万元,调增营业收入1036.32万元,调增营业成本737.88万元,调增净利润277.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42%、1.1%、0.25%、0.23%及1.76%。
另外,根据《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公司还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不到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的违规事实,公司2020年以来的定期报告均未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未包含责任追究相关条款。
综上,天下秀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于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均负有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覃海宇作为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