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持股仅剩0.001%,许德来被捕牵出ST中珠实控人蹊跷
转自:第一财经
9月12日,ST中珠(600568.SH)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许德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执行逮捕。
这份公告牵出了ST中珠实控人的蹊跷。记者查阅ST中珠不久前发布的半年报发现,由许德来控制的中珠集团,是ST中珠的母公司,但持有ST中珠的股比只有0.001%,并且已不在ST中珠十大股东之列。为何许德来目前依然是ST中珠的实控人?公司未来的实控权又会发生什么变化?
“名义上的实控人”
9月12日盘后,ST中珠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潜江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证》。经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德来于2023年8月30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执行逮捕。
ST中珠的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ST中珠的前十大股东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5家,分别为深圳朗地科技持股19.08%(经股权穿透后,朗地科技的实控人为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自然人肖妃英持股8.26%;广东云鹰资本持股7.14%;深圳中盛源持股6.01%,自然人黄鹏斌5.22%。十大股东中已经没有许德来所控制的中珠集团的身影。
9月13日上午,第一财经记者致电中珠医疗总部,对方表示,许德来只是公司名义上的实控人,他对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影响力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从持股比例上来说,中珠集团已经不在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了,但是监管部门还没有让公司重新认定实控人。而在上市公司层面,许德来没有一致行动人,至于未来的实控人,需要等待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一位前证券业高管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的实控人有一定的要求,一般由上市公司按照监管要求报送和披露。“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可能引起该企业未来发展战略的变化,也可能引起投资者对该公司投资信心的变化。”
ST中珠在半年报中曾提示,鉴于目前公司5%以上股东已经发生较大变化,不排除未来在公司控制权变化方面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
记者查阅公开资料发现,目前持股ST中珠最多的朗地科技,是在2020年10月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了ST中珠6.415%的股份,并于2020年12月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首次成为ST中珠持股5%以上股东。2022年8月,朗地科技再次通过司法拍卖竞得ST中珠12.66%的股份。
尽管在ST中珠的中报中,朗地科技表示未来12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但其同时也表示,在该期间内如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改组等事项时,朗地科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进行董事、监事提名,合法履行自身的股东权益。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唐跃军副教授认为,公司的实控人实现控制权的办法有很多,比如一致行动人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金字塔结构等等。但如果上市公司实控人权力和股权比例失衡、相关制度安排与机制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导致权责利不对等以及监督制衡失效的问题。如果实际控制人拥有巨大的权力却没有合理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可能导致他实际上不需要为企业经营风险承担相应的责任,道德风险和逆选择问题突出,产生严重的第一类代理问题,损害公司的价值。
实控人被捕对公司影响几何
在许德来被捕公告披露后,9月13日, ST中珠股价一度达到1.97元/股,创下了今年以来的新高,上午收盘时报收1.94元/股。许德来的被捕对公司的影响到底如何?
在9月12日的公告中,ST中珠表示,截止公告披露日,许德来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许德来被逮捕一事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事实上,自许德来入主后,ST中珠就从一家医药公司变成了多元主业。公开资料显示,ST中珠当前的主要业务涉及医疗、医药和房地产。其中,房地产业务主要在珠海、深圳、阳江和郴州。
ST中珠前身为中国眼科药业首家上市公司—--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5月18日,潜江制药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曾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评定为“中国最大的眼科用药生产厂家”,国家唯一的眼科用药生产基地。
2007年,陷入资金链断裂困境的郭家学将所持潜江制药股权协议转让给珠海中珠集团董事长许德来。许德来入主之后,ST中珠先是跨界转型房地产,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又转回至医疗领域。
而在2020年3月,上证所认定,许德来对中珠集团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违规担保等多项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认定许德来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此外,上证所多次对许德来予以公开谴责,湖北证监局也对许德来出具警示函。
今年上半年,ST中珠在营收与去年基本持平的情况下出现了巨额亏损。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88.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73.09%。
截至发稿时,ST中珠已经三年没有进行现金分红,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股东/董监高减持新规,控股人及实控人减持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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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葛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