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及公司董事长等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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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湖北证监局公告,中珠医疗控股(以下简称ST中珠)及董事长叶继革、总经理王波、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卫滨和财务总监谭亮,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违规事实,接受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
经查,2023年7月29日,ST中珠披露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0万元至-28,000万元。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叶继革、王波、张卫滨、谭亮等人分别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湖北证监局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ST中珠及以上据名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告同时提醒,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