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约为101.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33%,购买的最低价为18.70元/股、最高价为25.15元/股,支付的金额约为2,223.38万元。
截至2024年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约为423.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26%,购买的最低价为18.70元/股、最高价为34.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1,242.9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