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09:20  淮河能源(600575)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鉴于公司全资电厂新庄孜电厂1#、2#机组己于2022年11月底关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政策性关停拟拆除新庄孜电厂1#、2#机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因上述事项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8,392万元,均为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次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1号公告)。

  (二)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共计30,321,534.24元(未经审计),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8,776,268.08元(未经审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545,266.16元(未经审计)。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2号公告)。

  (三)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资产收购相关通知事项

  2023年3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资产收购相关通知的提示性公告》,淮南矿业为履行其承诺并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于2023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资产收购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依规推进对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收购相关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4号公告)。

  (四)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董事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因工作变动原因,刘万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万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刘万春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文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文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5、006号、016号公告)。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保障公司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8号、016号公告)。

  (六)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6,758,121,809.69元,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586,201,000.00元。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9号、016号公告)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0号、016号公告)。

  (八)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事项

  2023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1号、016号公告)。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1号公告)。

  2.2023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只有1笔,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取得理财收益1,619,282.07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7号公告)。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

  3.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2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十)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事项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4号公告)。

  2.2023年4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15号公告)。

  (十一)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董事长办公会决策并实施事项: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综合考虑淮矿电燃公司煤炭贸易资金需求和银行授信情况以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为保障淮矿电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委托贷款,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徽商银行贷款的议案》,因发电公司法人主体已注销,其在徽商银行的存量贷款由公司承接,银行要求承接贷款需采取先还后贷的方式。综合考虑公司短期内流动资金较为充足,同意公司提前偿付原发电公司在徽商银行的贷款本金与利息。

  2.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服务费用支付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终止,与中信证券、金杜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公司4家中介机构的合同或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会议同意根据各中介机构实际工作进度,按实际工作量计算支付中介服务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2023-01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王戎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证券简称:淮河能源公告编号:临2023-01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