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 淮河能源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黄群
淮河能源10月17日公告,将再次延期回复上交所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问询函。此前的10月10日,公司表示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对于再次延期回复的原因,公司公告称,主要是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延期是为了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证券日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淮河能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原因是所涉及的问题需要补充一些材料,能够把问题说得更加清楚。“我们考虑到把这些问题一次性说清楚、说透彻,让投资者理解清楚,也让监管部门理解到位。否则,如果有些问题没有说清楚、说完整,监管部门可能还会进行二次问询。”该工作人员称,作为企业,肯定是希望事情做得越快越好,但(问题回复)很多地方需要做得更加细致才行。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备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后,原则上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回复,不能及时回复的,可以在延期回复问询的公告中说明原因,如问询事项较多还在组织整理、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还在进行中、尚需与中介机构沟通等,一般不会受到监管部门处罚。但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理由多次延期回复问询函,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可能会被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9月2日,淮河能源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向淮河电力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潘集发电100%股权、淮浙煤电50.43%股权、淮浙电力49%股权。交易完成后,潘集发电、淮浙煤电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浙电力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就在上述43亿元现金并购重组草案披露后,9月15日上交所向公司下发了问询函,问题主要围绕交易必要性、现金收购合理性、资产估值及业绩承诺、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合规性等展开。这其中,关联交易及负债率的不降反升、业绩承诺资产估值变动较大引发关注。
淮河能源主营火力发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配煤、售电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依托煤电联营模式,在煤炭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等固定成本支出方面拥有明显比较优势,火电燃料供应可靠性高,电厂存货压力较小,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电厂的运行效率和机组盈利能力,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带来的影响。近三年来(2020年-2022年)淮河能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9.21亿元、227.77亿元和253.57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4.75亿元、4.36亿元和3.47亿元。今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收129.94亿元,净利润3.41亿元。
作为华东地区重要的能源企业,淮河能源控股股东淮南矿业的资产证券化曾被安徽省国资委寄予厚望,但两次整体上市均告失败。公司高管在9月21日举行的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表示,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火力发电业务规模将得以扩张,有利于进一步聚焦主业,扩充火力发电领域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