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30 00:00  天地科技(60058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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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度修订依据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体系,明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研究公司ESG战略及目标、向董事会提出ESG管理相关建议的职责,同时结合公司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优化调整情况,公司修订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制度修订内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公司拟新增“租赁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

  ●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情况

  本次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建设期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缓解公司现阶段生产空间紧张的现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新增的实施地点毗邻原实施地点,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和便于后期物料运输及管理。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天玛智控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分项表决,同意监事会提名罗劼先生、艾栎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提名罗劼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艾栎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3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其余议案于202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一4: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平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12,860.11万元)的29.94%,未超过30%。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公司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治国先生、张良先生、李凤明先生、王克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绍杰先生、栾大龙先生、肖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肖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将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暂缺一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后续将依据《公司章程》,尽快完成相关补选程序。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劼先生、艾栎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治国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200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采设计事业部特采所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研究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北京天地华泰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治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张良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双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顺义区第六届人大代表。1984年8月至2001年7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现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员、采矿研究室副主任、测控技术中心主任,2001年7月加入北京天地玛珂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天玛有限”),历任天玛有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天玛有限董事长。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4年1月任中国煤炭机械工业协会常务理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北京天地融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4万股,通过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诚天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9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940%;张良先生作为智诚天玛和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智天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智诚天玛、元智天玛构成一致行动人。张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李凤明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二级首席科学家。1990年至2007年8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现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书记、副所长、书记,2007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2014年7月至2019年2月任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19年11月任中国煤科投资管理部部长,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中煤科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天玛有限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凤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王克全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3年11月至2020年8月任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重庆科聚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山西渝煤科安运风机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天玛有限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煤科工集团上海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克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

  附件2: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绍杰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5年7月至今,历任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学术院长、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科技处处长、军工办主任、技术转移研究院院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绍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栾大龙先生,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1986年8月至1988年7月任湖南株洲331厂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1988年8月至2002年2月任海军驻洛阳航空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2002年3月至退休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研究员,2016年3月至2022年3月任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2024年4月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栾大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肖明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会计学副教授、财务与会计系主任,2007年6月至2012年6月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2014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7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08年7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生导师,2023年5月至今任中国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附件3: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劼先生,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律师。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战略处处长,2016年6月至2020年2月任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煤科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中煤科工智能储装技术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部部长、职工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中煤科工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天地融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2月至今任中煤科工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

  艾栎楠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至2014年3月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财务服务中心出纳、会计、资产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服务中心主任助理、财务核算中心副主任、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2014年3月至2019年3月任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职务,2019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管理处处长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中煤科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22年10月至今任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天地华泰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2024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栎楠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

  证券代码:68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