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解释贸易业务盈利微薄仍大量开展的原因
每经记者 赵李南每经编辑 张海妮
11月8日,龙溪股份(SH600592,股价10.76元,市值43亿元)回复了上交所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龙溪股份今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金属材料贸易销售收入5.3亿元。上交所要求龙溪股份“按业务内容或产品类别列示上述贸易业务的具体构成,包括收入、利润、毛利率及其同比变化等指标,并说明在相关业务盈利微薄的情况下,仍开展大量贸易业务的原因和合理性”。
对此,龙溪股份解释称,钢材、铜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是公司主营产品轴承、齿轮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在该领域有较深的市场与技术积淀。但由于自用金属材料年采购规模不够大,因此在与金属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及时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优先采购与优先交付等方面优势不明显。
龙溪股份表示,公司开展钢材、铜材等金属材料贸易,一是可形成与公司自用金属材料的协同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从而提升贸易的直接效益;二是可及时掌握原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并择机采购,提高包括公司自用金属材料在内的采购效率与效益,在资源组织与保障、议价能力及采购价格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三是不同于以贸易为主要盈利手段的其他企业,公司部分主营产品业务的拓展必须通过该等贸易业务的开展,才可及时获取行业市场需求信息,为公司赢得轴承等相关产品配套市场商机,进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此外,龙溪股份还回复了上交所问及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