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龙溪股份被责令改正
【V观财报|龙溪股份被责令改正】龙溪股份及下属公司对部分钢材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龙溪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龙溪股份被责令改正】龙溪股份及下属公司对部分钢材贸易业务营业收入确认不当,导致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龙溪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