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张梁、朱琨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梁、朱琨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圣亚大股东但并非实际控制人。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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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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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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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3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3-033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朱琨先生、张梁先生对本次董事会第1项议案投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连圣亚”)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子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董事朱琨先生对上述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理由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圣亚大股东但并非实际控制人,故对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弃权意见。
董事张梁先生对上述议案投了弃权票,具体理由为:大连市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大连圣亚大股东,并非实控人,故投弃权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3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3-034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吕世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93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3-035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半年报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05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公司提交半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海湾投资)委派的2名董事张梁、朱琨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半年报议案时投弃权票,并无法保证半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理由为“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圣亚大股东但并非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如下事项。
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请董事张梁、朱琨:(1)补充披露针对不保真意见所涉事项履行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发表该意见的判断依据,以及判断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2)说明不保真理由是否审慎、明确、具体,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以“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大连圣亚大股东但并非实际控制人”为由发表定期报告不保真意见,并对半年报议案投弃权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3)补充披露对公司2023年半年报的审议过程,说明对半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内容是否已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已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义务。
二、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星海湾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星海湾投资前期多次表明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请公司:(1)结合董事会席位、历次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等说明目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归属,并说明相关认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2)进一步向星海湾投资核实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意见以及未来安排,并核实说明是否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重大事项;(3)结合前述情况,自查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93 公司简称:大连圣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