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发布高管履职评价制度
中访网数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高管自律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酿酒师、董事会秘书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按年度进行,包括自评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评价等环节。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类,并明确了不得评为称职或应评为不称职的具体情形。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高管将面临面谈和培训要求,不称职者将被及时更换。
中访网数据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高管自律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酿酒师、董事会秘书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按年度进行,包括自评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评价等环节。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类,并明确了不得评为称职或应评为不称职的具体情形。被评为基本称职的高管将面临面谈和培训要求,不称职者将被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