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终止向控股股东等定增募资不超18亿元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广汇物流1月14日公告,公司自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根据能源物流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优势,科学研判,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布局四川广元、甘肃柳沟、宁夏宁东及甘肃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公司先前公告,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69亿股公司股份,募资不超过18亿元,用于宁东煤炭储运基地项目(含专线建设)、四川广元煤炭储备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含专线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广汇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