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北高新园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转自:上海监管局
沪银保监复〔2023〕205号
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农行上海市分行关于上海市北高新园区支行开业的请示》(农银沪发〔2023〕1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园区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经营范围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的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11号。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企业、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