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7日晚间,绿地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等。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7日晚间,绿地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5日、11月6日、11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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