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拟向实控人关联方不超2.1亿定增 发行价3.07元

查股网  2024-08-14 10:30  中毅达(600610)个股分析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4日讯中毅达(600610.SH)昨晚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3.07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8,403,908股(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天津信璟,天津信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份。天津信璟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天津信璟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中毅达公告显示,截至预案披露日,兴融4号持有公司24.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本次发行对象天津信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且已与兴融4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具体来看,信风投资为天津信璟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额为100万元,信风投资为信达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信达为天津信璟的唯一有限合伙人,出资额为21,000.00万元。截至预案披露日,信达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信风投资为天津信璟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单方对天津信璟的经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兴融4号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兴融4号的全部份额持有人为中国信达。天津信璟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2024年8月13日,天津信璟与兴融4号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天津信璟如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则在持有期间,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使与履行,均与兴融4号保持一致行动。天津信璟目前尚未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其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程序。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8,403,908股计算,不考虑其他股份变动影响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天津信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6.00%,兴融4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8.82%,兴融4号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作为兴融4号的管理人,仍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或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中毅达在公告中表示,因公司净资产规模有限且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0.32%、88.89%、97.88%及98.81%,财务压力较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借款,可以缓解公司偿债压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23年,中毅达实现营业收入12.06亿元,同比下降11.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亿元,上年同期为1111.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亿元,上年同期为938.9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2.52万元,同比增长4.17%。

  中毅达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万元,与上年同期-3,136.95万元相比,将实现减亏;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