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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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的2023-028、029号公告以及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3-035号公告,以及2023年9月28日和2023年10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0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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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B股股东需提供证券营业部出示的持股凭证原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30(股东大会开始前)
3、登记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特别提示
出席本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2210证券事务部
邮编:030032
联系电话:0351-2981617
传真:0351-2981616
联系人:张帆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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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23-03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提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关于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其中2.1、2.2、2.3、2.7、2.10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李弘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炜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王炜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炜刚,男,45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晋昌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发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总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洪鑫煤炭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该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4:30,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