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6-04-23 03:51  国新能源(600617)个股分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筹措资金,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分析,为超出股权比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应金额的资产抵押及对方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意见: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250,000.00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和2.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与管理实际,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绩导向,规范薪酬分配,保障上市公司治理合规,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现有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时间,在公司按照每年8万元计算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

(四)薪酬支付与管理

董事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与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以年度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确定最终发放金额;薪酬发放时间与方式按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津贴与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及社保等费用后发放剩余部分;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与绩效计算并发放薪酬。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事因违反义务造成公司损失、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对董事绩效薪和任期薪重新考核,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并可视情节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绩效薪和任期薪,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绩效薪和任期薪。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为工资性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工资性报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薪与绩效薪总额的50%。保险福利待遇为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

基薪反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基薪不超总额的40%。

公司总经理基薪标准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薪标准一般按照总经理基薪标准的0.85倍确定,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增加到0.9倍。

绩效薪是年度整体绩效收入,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和个人履职过程的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确定考核标准和奖励额度。

任期薪是依据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高级管理人员所作贡献而计付的奖励性工资。任期薪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

(四)绩效考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评价分为半年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与任期考核,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以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公司每半年结束后结合半年度经营业绩与个人履职情况开展预考核,以公历年为周期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任职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至当年年末计算考核期。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及相关部门依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与高管分管工作提出,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最终以审定指标为准,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委员会可对考核指标予以适当调整。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以本年度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为准。

(五)薪酬支付与管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薪按月支付,与员工发薪时间一致;绩效薪实行“月度预发、半年度预考核兑现、年末清算”,每月预发不超过基薪50%,半年度预兑现不超过总经理绩效薪80%;任期薪在任期届满后分三年按4:3:3逐年兑现,绩效薪需在年报披露与经审计绩效评价后支付。

除国家及省级规定奖励外,高管不得领取其他政府奖金与实物奖励。若出现安全生产问责、重大失误、违规领薪、财务造假、国有资产损失、违纪违法等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与任期薪。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聂银杉先生、张帆先生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156,941.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088,748.08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115,694.10元,减应付的永续债利息22,240,000.00元,截止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1,889,995.01元。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512,594.92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长输管网、城市燃气、燃气销售、液电调峰、新能源五大业务板块,做实、做优燃气主业,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持之以恒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寻求燃气产业发展新亮点。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60,674,174.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512,594.92元。未来公司作为落实山西省管网“一张网”战略部署的重要主体,推进区域管网互联互通、深化市场攻坚、民生保供的任务仍然艰巨,公司需统筹安排资金投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512,594.92元,未达到分红的条件。同时,也是公司根据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水平、债务状况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做出的合理安排。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等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始终将广大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馈投资者,公司2023年至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199,809,149.92元。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秘书-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可持续发展工作联络专员。□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责ESG工作落地执行,定期向董事会秘书汇报;董事会秘书统筹公司ESG整体工作,对ESG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每年审议一次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将相关制度与措施汇编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公司治理、能源利用、污染物与废弃物管控、客户服务质量、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及生产安全等核心ESG议题。通过明确各层级及部门职责,公司确保ESG管理活动规范有序、标准统一,有力保障ESG管理目标落地实施。□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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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