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08 05:04  天宸股份(600620)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00620公司简称:天宸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35,674.36元,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334,013.13元。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313.39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构成来源主要是天宸健康城1A工程项目、物业租赁和出租车业务。此外,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康复医院的改造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房地产销售面积为135,8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30%,202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133,308亿元,同比下降26.73%。2022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推出16条金融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随后中央和地方层面又相继出台多项金融支持政策。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房地产的行业格局将进一步优化,行业集中度也将不断提升。

  出租车行业近年驾驶员紧缺现象日益突出、刚性成本持续上升、且面临“网约车”等其他业务形态冲击,竞争激烈,行业趋于规模化和集中化。同时由于此前防疫政策及宏观经济影响,商业办公性质的物业租赁也将会产生波动,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2022年7月5日,上海卫健委发布《上海市加快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方案通知》,提出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群需求的康复医疗机构和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2022年7月18日,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各地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中的业务主要为天宸健康城1A项目建设与销售、天宸康复医院建设、出租车客运、物业租赁等。

  1、天宸健康城1A项目建设与销售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宸健康自2020年底启动1A项目低层办公建设,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10月26日,该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2022年12月26日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销售该项目房产11套,销售收入为22,989.88万元。

  公司又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天宸健康城之东地块1B工程项目的议案,预计总投资人民币约17.1亿元,用于建造办公、酒店及商务综合楼。项目所建物业将根据建成后公司实际情况对外销售或自持经营,预计建设周期2.5年,目前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启动。

  2、天宸康复医院建设

  天宸康复医院由原上海宸南大酒店改建而成,由天宸健康负责装修工程,该工程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6日取得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上海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特殊类装修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申请执业许可所需的相关工作。如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作为医院的运营主体开展具体的相关医疗服务业务。

  3、出租车客运业务

  报告期内,由于客流量减少,出租车运营收入相比去年大幅下降(减少58.45%),为549.39万元,成本支出为584.30万元,净利润为-127.42万元。子公司天宸客运拥有302辆运营出租车辆额度,占上海市巡游出租车保有量不足1%。预计未来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无更大的空间。

  4、物业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租赁收入为700.23万元,比上年同期2,853.04万元减少2,152.81万元,主要是市场原因及政策调整影响,相关承租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及要求减免所致。预计未来该项业务还会产生波动和不确定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房地产销售业务、出租车业务及物业租赁,其中,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23,118.45万元,出租车业务收入549.39万元,物业租赁及其他收入为705.62万元。子公司天宸健康本报告期净利润为8,046.7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7,840.10万元,其中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金分红收益为6,688.06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93.57万元,较去年减少70.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3-0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上午10点在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位,其中亲自出席8位,委托出席1位,其中董事叶志坚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王学进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全体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审议,通讯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35,674.36元,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334,013.13元。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313.39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5。

  6、审议通过《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06。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也提交全体董事审阅,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上午10点在闵行区银都路2889号召开。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35,674.36元,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334,013.13元。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313.39元。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3-00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重新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935,674.36元,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26,334,013.1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00,313.39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57.33%,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重新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会《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也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3-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3-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韩频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键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因公司天宸健康城项目东1-A期已完工并于2022年末陆续开始销售,东1-B期项目即将启动开发,且开发业态类型多样,增加了业务量及财务核算工作量,2023年度年报审计在开发成本审核、营业收入成本确认方面,在审计程序实施、审计证据获取等方面加大了审计工作量,为此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收费增加至9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鉴于多年来一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事务所,且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真审核上述事项的有关文件后,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审核后,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请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