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20公司简称:天宸股份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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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11,796.65元,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4,116,918.56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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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天宸能源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出租车客运、物业租赁、康复医院筹备等。当前,由于居民购房信心不足,房地产销售市场未见明显回暖。2023年,全国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11.09万亿元,同比下降9.6%,降幅比上年收窄0.4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38364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2%,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89884万平方米,下降7.7%。房屋新开工面积95376万平方米,下降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69286万平方米,下降20.9%。房屋竣工面积99831万平方米,增长17.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2433万平方米,增长17.2%。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3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8.2%。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下降6.5%,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6.0%。
新能源储能领域方面,随着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电力系统对各类调节性资源需求迅速增长,新型储能发展迅速,多地加快新型储能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1小时。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从投资规模来看,“十四五”以来,新增新型储能装机直接推动经济投资超1千亿元,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拓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
政策方面,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当前至2030年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转型期阶段,以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热(冷)储能、火电机组抽汽蓄能等日内调节为主的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并存,重点依托系统友好型“新能源+储能”电站、基地化新能源配建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削峰填谷、共享储能等模式,在源、网、荷各侧开展布局应用,满足系统日内调节需求。
对于康复医疗行业,目前我国康复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三级综合医院,康复科室设置床位数较政策目标仍存在较大缺口。据2022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截至2021年,全国康复医院数量为810家,占专科医院总数的8.35%,全国康复医学科床位数为32.77万张,占床位总数的3.47%。与《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试行)》要求的康复科室设置床位数预期达到5%的水平仍有超1.5%的缺口。此外,2023年6月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强调积极推进临床护理,促进改善康复医疗护理高质量发展,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范围,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中的业务主要为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天宸能源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项目、出租车客运、物业租赁、康复医院筹备等。
1、天宸健康城项目开发
公司子公司天宸健康管理公司投资建设的健康城东地块1A低层办公用房项目自2022年12月完成竣工备案后,报告期内陆续进行销售,为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健康管理公司投资建设东地块1B项目的议案,主要建造办公、酒店及商务综合楼等。目前建设工程正在进行中。
2、储能业务
公司于2023年6月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签订相关投资合同的议案,计划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产业基地,目前厂房正在建设中。同时,公司在储能业务领域正跟进相关的供应商和客户,为未来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
3、出租车客运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营运车指标302部,因目前出行市场基本为网约车市场,出租车扬招业务极度萎缩,公司营运车辆出租率持续下降,至2023年底,公司营运车辆已减少至59部,因此出租车运营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下降14.48%,同时公司积极减少运营成本支出,使运营成本相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7.20%,预计未来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无更大的空间。
4、物业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因减少上年同期的租金减免事项,物业租金收入略有增长;因有关承租方退租而空置的物业也落实了新的承租方(见公告临2024-002)。同时为能尽快回笼现金,公司也将部分物业进行了出售(见公告临2023-037、临2024-004)。
5、天宸康复医院筹备
公司子公司天宸健康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原上海宸南大酒店改建成康复医院项目已在2022年内完工,天宸康复医院已于2023年9月取得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目前正在落实相关业务的启动和开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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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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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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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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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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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来源于房地产销售业务、出租车业务及物业租赁,其中,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28,321.59万元,出租车业务收入469.82万元,物业租赁及其他收入为946.02万元。子公司天宸健康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为4,519.64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投资收益2,180.99万元,其中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现金分红收益为1,422.99万元,其他分红收益513.40万元。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1.18万元,较去年减少39.3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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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点于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7楼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叶茂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位,其中亲自出席7位,委托出席董事2位,董事叶立坚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王学进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春明先生因病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颜晓斐先生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11,796.65元,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4,116,918.56元。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7。
6、审议通过《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8。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亦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公司关于会计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张春明、独立董事颜晓斐、独立董事DavidHaoHuang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65,000元(含税)/人/年调整为100,000元(含税)/人/年。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09。
12、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张春明、独立董事颜晓斐、独立董事DavidHaoHuang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并同意出具《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1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会上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4-00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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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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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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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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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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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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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的新能源项目将在2024年度迎来发展机遇,相关的年报审计工作量和内控审计工作量预计有一定增加,为此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收费增加至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增加至3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本公司多年来一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事务所,且立信在从事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经本审计委员会审议,我们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拟为10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比上一年度增加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3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比上一年度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新能源项目将在2024年度迎来发展机遇,相关的年报审计工作量和内控审计工作量预计有一定增加。因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增加是依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的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是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发展使审计工作量增加所致。
审计委员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4-009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张春明、独立董事颜晓斐、独立董事DavidHaoHuang回避表决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
2、议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内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先的人民币65,000元(含税)/年/人,调整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税)/年/人,该津贴调整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4-010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相关的共十二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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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
除修订上述条款及《公司章程》全文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3、其他授权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变更《公司章程》后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及制定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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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拟修订及第10-11拟制定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上午10点在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7楼召开。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会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11,796.65元,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4,116,918.56元。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620股票简称:天宸股份编号:临2024-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11,796.65元,母公司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4,116,918.5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31.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