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5-29 00:00  华鑫股份(600621)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1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近地铁1、2、8号线人民广场站)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1日

  至2024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10、12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议案5、11于2024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议案13于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靠近江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电子信箱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电子信箱:zhangjt@shchinafortune.com

  传真:021-54967032

  邮编:200001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4-014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4-01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山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4-01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袁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俞洋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2024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二、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预案

  宋晓满先生自2018年6月2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宋晓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6年任期将满,到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有关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魏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1时3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嶷男194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徽滁县大王中学教师,德国波鸿鲁尔大学经济系访问学者,同济大学中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主任,德累斯登银行基金教席主任教授,工商管理学科、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生导师,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微电子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