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拟发行上限10亿元中期票据 期限3年
观点网讯:5月31日,上清所披露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文件。
观点新媒体获悉,该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人民币16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2+1年期,附第2年末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债券无担保。
该债券簿记建档日、发行日为2023年6月2日,缴款日、债权债务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该期中票自2023年6月5日开始计息,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6月5日。
债券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悉,该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回售的债务融资工具。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949,347.76万元、1,082,165.33万元和764,501.49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67%、41.84%和36.07%,流动比率分别为1.54、1.24和1.14,速动比率分别为0.59、0.63和0.63。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债券合计41.23亿元,其中存续公司债券8.80亿元,中期票据26亿元,资产支持票据6.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