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10亿元借款展期3个月 并以11亿份有限合伙份额提供质押担保
观点网讯:10月19日,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据公告内容,光大嘉宝于2023年10月19日与光大控股 (江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即展期协议)。根据展期协议的约定,原协议项下未付借款本金10亿元的借款期限延长3个月,至2024年1月18日。展期期间内,展期本金余额的利率维持为6%/ 年。
若公司未按照展期协议约定按 时支付/归还展期期间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展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光控江苏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逾期后,除该等违约金外,展期期间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不再产生利息。展期协议的生效条件为经双方加盖公章且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后生效。
同日,光大嘉宝与光控江苏、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有限合伙份额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以公司已实缴出资并持有的珠海安石宜达11亿份有限合伙份额,为上述10亿元借款向光控江苏提供质押担保之事进行了约定。目标份额所担保范围为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10亿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等。目标份额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时间调整为2024年1月18日。
据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光大嘉宝2023年上半年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23%,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开发业务本期结转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0.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36.5%;总资产289.2亿元,同比减少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