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复华600624违披被罚400万,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查股网  2025-12-31 21:43  ST复华(600624)个股分析

上市公司公告

2025年12月27日,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复旦复华或公司)披露,收到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复旦复华违法事实如下:

一、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复华文苑住宅项目系复旦复华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门房产)开发的复华园区配套住宅项目,于2018年12月达到交房条件后,复旦复华开始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复旦复华2019年、2020年未审慎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施工成本进行核算、未足额结转相应营业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导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9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

二、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3年,复旦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4月30日、2025年4月30日,复旦复华先后两次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复旦复华并处400万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4年4月19日至2024年8月5日(含)期间买入复旦复华600624,且在2024年8月5日闭市时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可起诉主张赔偿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复旦复华主营软件开发、生物医药、科技园区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