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向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尚余本金合计3.774亿元无法按期偿还
东方明珠12月28日公告,东方明珠全资子公司东秦投资持有南京复地明珠34%股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复地明珠66%股权。
为支持南京复地明珠项目开发建设,南京复地明珠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南京复地明珠的全资孙公司复邑置业提供股东借款。其中,东方明珠向复邑置业提供11.22亿元的股东借款,期限36个月,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借款利率8%/年。
上述借款期限为36个月,实际划款日为2020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上述借款的利息已全部收回,尚余本金合计3.7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受外部环境影响,导致复邑置业短期内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公司正积极与复邑置业协商解决方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该笔借款逾期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