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万业企业第二大股东违规减持被责令改正

查股网  2024-02-06 21:41  万业企业(600641)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2月6日电 万业企业6日盘后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三林万业因违规减持事项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此前,万业企业于1月23日披露《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就三林万业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其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承诺购回等相关情况进行披露。

  据《决定书》,经查,三林万业存在以下事实:

  截至2018年7月17日,三林万业持有万业企业股票10903.86万股,占万业企业总股本13.53%。2020年6月10日,三林万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4万股,减持比例为0.38%;2020年7月27日,万业企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三林万业股份数量增加2119.97万股,持股比例增加0.13%;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9月6日、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0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0月6日,三林万业五次披露减持计划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340万股、720.57万股、1794.01万股、976.44万股、1482.62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0.36%、0.75%、1.87%、0.75%、1.59%。

  至此,三林万业对万业企业的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已达到5.57%。三林万业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万业企业股份5%时停止交易,且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就上述情况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三林万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Wind截图

  回溯公告显示,2015年万业企业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三林万业将持有的2.27亿股股份转让给浦科投资,转让后浦科投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三林万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27日,三林万业持有万业企业7.96%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级市场上,万业企业6日收涨7.64%报10.57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