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财务退”再添一例!上交所:*ST同达 财务退市
A股“财务退”,再添一例!
4月29日晚间,*ST同达披露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将自4月30日开市起停牌。
当日晚间,*ST同达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子公司拖累财报“非标”
*ST同达2023年财报,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与其子公司上海朗绿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朗绿”)有关。
2023年11月23日,*ST同达与上海淳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淳明”)、上海崇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崇创”)和上海朗绿签订《赠与协议》,上海淳明和上海崇创拟将所持上海朗绿51.0198%股权,赠与*ST同达。
2023年11月24日,*ST同达完成对上海朗绿的接管,工商备案登记于2023年11月27日完成。捐赠完成后,上海朗绿纳入*ST同达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不过,上海朗绿2023年纳入合并范围后的财报,在被审计机构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注意到:“上海朗绿无法合理估计,纳入合并范围前已经提供的全流程技术服务中,部分项目的履约进度”。
上述审计机构介绍,上海朗绿的全流程技术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采用产出法确定。
对此,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海朗绿的购买日数据,以及对*ST同达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也无法判断累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触及“财务退”指标
在2023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之前,*ST同达此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交易规则》)第9.3.2条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记者注意到,*ST同达2022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相关规定,*ST同达触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终止上市情形。
2024年4月29日晚间,上交所下发《关于拟终止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上交所已经发出财务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ST同达要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上交所将在公司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