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中安科控股股东中恒汇志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7月31日电 中安科控股股东被监管警示,因未及时告知被申请破产重整等事项。
上交所网站31日下发《关于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2024年6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其中显示,2023年2月24日,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中恒汇志)收到深圳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宋某某向深圳中院申请中恒汇志破产重整。2023年8月4日,债权人宋某某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上诉。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未及时将以上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重整等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应当及时予以披露。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未及时告知公司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有关规定。
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同日,中安科披露了另外一则公告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889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被成功司法竞拍。本次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15.34%减少到13.98%,持股比例下降1.35%。公司第一大股东将变更为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中安科主营业务为安保系统集成及工程安装、安保运营服务、安保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业务。其主要产品包括安防系统集成、安保运营服务、安保智能产品制造和租赁。
业绩方面,中安科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50万元到3300万元,上年同期为-622.45万元,同比增461.47%至630.16%。中安科表示,报告期内境内智慧城市系统集成业务和境外安保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均有所上升,同时处置了部分子公司,并继续积极推进债务重组,降低了公司的债务负担。(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