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8-30 05:20  电子城(600658)个股分析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和修订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

至2025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的“临2025-049号” 、“临2025-051号” “临2025-052号”公告。上述公告均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025年9月 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5 号楼 1508 室。

联系电话:010-58833515 联系传真:010-58833599

联 系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5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