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净利降30.6%近半来自投资收益 两大主业“哑火”医药行业收入锐减31.7%
来源:长江商报
涉足多个行业的尖峰集团业绩大降,公司水泥和医药两大主业更是集体“哑火”。
近日,尖峰集团(600668.SH)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同比下滑20.35%;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滑30.60%。
其中,前三季度,尖峰集团水泥业务收入达10.54亿元,同比下滑11.91%,毛利率减少1.08个百分点至20.95%。
尖峰集团将医疗板块分为医药行业和健康品行业,前三季度,集团医药行业收入达6.96亿元,同比下滑31.73%,毛利率减少6.37个百分点至26.19%;健康品行业收入达9179.23万元,同比增长2.57%,毛利率减少1.23个百分点至28.29%。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前三季度,尖峰集团投资收益达6075.22万元,同比增长399.2%,占到净利润的47.46%。
2022年投资收益亏损6935.79万
尖峰集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金华水泥厂,1988年11月进行股份制改造后,1993年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水泥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以水泥起家,尖峰集团又先后涉足了多个行业,最终形成目前以水泥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商贸物流等为辅的多元经营格局。
然而,2022年以来,尖峰集团两大主业同时“哑火”,导致公司业绩大降。
2022年,尖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5.60亿元,同比下滑6.43%;净利润2.88亿元,同比下滑68.86%。
其中,2022年,公司水泥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6.48亿元,同比下滑18.02%;毛利率为20.83%,同比减少10.8个百分点。
尖峰集团将医疗板块分为医药行业和健康品行业,其中,2022年,公司医药行业营业收入达13.94亿元,同比微增5.45%,毛利率达32.04%,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健康品行业营业收入达1.26万元,同比减少16.51%,毛利率达28.96%,同比增加2.82个百分点。
实际上,尖峰集团2022年利润降幅远高于营收,这与公司“炒股”有关。
2022年年报显示,尖峰集团合并报表投资收益为-6935.79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8.03亿元。
尖峰集团表示,联营企业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其下属公司所持有的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I-MAB等股权的股价下跌,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41亿元,本公司按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1.75亿元,同比减少3.22亿元。
资料显示,天士力集团注册资本达8亿元,其中,尖峰集团占20.76%,为其第二大股东。
与此同时,尖峰集团的联营企业浙江金华南方尖峰水泥有限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亿万元,公司按权益法计入投资收益2764.16万元,同比减少1.28亿元。
召回1405瓶不合格滴眼液
进入2023年,尖峰集团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因产品不合格被罚。
8月21日,尖峰集团发布公告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18日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6号)》。其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尖峰药业”)生产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批号:211206)装量检验不符合规定。
公告显示,尖峰药业上述批号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有效期至2024年11月,出厂检验合格,留样装量检测合格。
尖峰集团介绍,2023年4月,尖峰药业上述批号产品被抽检,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品检定所检测,上述批号产品的装量不符合规定。
尖峰药业获悉后,立即对该批号产品启动召回,截至本公告日,该批号产品未销售部分共计1405瓶已全数被召回。
需要注意的是,尖峰药业并未在公告中介绍该批号产品具体数量,从生产日期来看,或许大部分已销售。
公告中,尖峰集团介绍,根据对该批号产品已使用地区的监测,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
尖峰集团表示,上述批号产品抽检不合格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成尖峰药业认真调查整改。
数据显示,2022年度,尖峰药业该产品的销售收入为2542.13万元,占尖峰集团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0.71%;本次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此外,半年报显示,2023年6月30日,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对天津尖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天津尖峰因总排口化学需氧量超标,被处以人民币26万元罚款。
为此,天津尖峰立即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修理,加大对污水排放数值的自我检测次数,截至目前天津尖峰总排口化学需氧量已达标。
董事长蒋晓萌税前报酬减少超12%
业绩方面,尖峰集团可以用“每况愈下”来形容。
近日,尖峰集团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65亿元,同比下滑20.35%;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滑30.60%。
其中,第三季度,尖峰集团营业收入达6.83亿元,同比下滑17.58%;净利润达1681.09万元,同比下滑58.58%。
对于净利润下降,尖峰集团表示,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医药产品销量、毛利率下降较大以及子公司水泥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尖峰集团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水泥业务收入达10.54亿元,同比下滑11.91%,毛利率减少1.08个百分点至20.95%。
同时,前三季度,尖峰集团医药行业收入达6.96亿元,同比下滑31.73%,毛利率减少6.37个百分点至26.19%;健康品行业收入达9179.23万元,同比增长2.57%,毛利率减少1.23个百分点至28.29%。
分地区经营数据看,前三季度,尖峰集团在上海、湖北和浙江收入下滑最厉害,三地业务收入分别为1.43亿元、5.1亿元和7.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3.49%、22.31%和11.79%。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前三季度,尖峰集团投资收益达6075.22万元,同比增长399.2%,占到净利润的47.46%。
业绩不佳之下,尖峰集团高管薪酬也在降低,2022年,尖峰集团董事长蒋晓萌税前报酬总额达135.3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53.98万元减少12.11%;公司董监高合计税前报酬总额达846.0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917.23万元减少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