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ST目药一季报信披不准确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5日电 5日晚间,ST目药公告称,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浙江证监局指出,2024年6月5日,ST目药披露《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更正导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减少1059.62万元、营业成本减少1059.62万元。
公司存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加勇、总经理许旭宇、财务总监于鸿坚、董事会秘书党国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今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刘加勇、许旭宇、于鸿坚、党国峻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证监局要求ST目药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ST目药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该类失误的再次发生。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
资料显示,ST目药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成立于1993年8月。
二级市场上,截至5日收盘,ST目药涨1.86%报7.65元,总市值9.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