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
转自: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孔子元)东阳光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0,693,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以6.71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元素沅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元素基金以自有资金受让上述股份。同时,深圳东阳光实业与元素基金(由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签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