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16 00:00  川投能源(600674)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代码:600674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5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730,302,776.7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上半年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雅砻江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提案报告》。2022年6月2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玉双路支行、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3年10月16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11601016018160157436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结合公司实际需要,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该账户进行注销,公司已于2023年10月当月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5,742,850.26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713,122.27元,已通过其他自有资金账户缴纳仍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5,029,727.99元。

  本年度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一银行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合计1,553,000,000.00元,相比2024年初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553,000,000.00元保持不变。

  三、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备注:1、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2024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4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29.85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4.17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预计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由于该项目工程尚未竣工,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无楞古)、203.79亿千瓦时(有楞古),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无楞古)、38.80亿元(有楞古))。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6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5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银江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投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5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8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银江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攀水电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金沙江银江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在初步设计概算的1978万元以内。

  该送出工程是银江水电站工程的配套工程,未包括在前期投资决策范围内。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