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12:47  京投发展(600683)公司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494,599.17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80,100,000.00元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3,394,599.17元。

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按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2012年12月14日、12月31日,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该基金,投资的形式为以现金认缴该基金的出资额25,150.00万元,该投资已全部收回。本报告期,公司收到分配股利共计2,471,174.67元。

2. 2021年8月30、9月15日,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投资北京基石信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以现金方式认缴出资10,000.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出资款3,000.00万元,已完成全部出资。

3.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京投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亿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协议约定京投公司收取相关担保费用,担保费以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票面金额为基数,年费率为1%。2022年3月9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8.84亿元;2023年3月23日,公司支付京投公司担保费84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魏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雨来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雪林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3-02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3-02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 关联关系:基石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20,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527,9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取基石基金分红款9,521.73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基石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40)。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的基石基金将存续期延长3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31)。

基石基金实缴出资额为58,375万元,公司实缴出资额为25,150万元,出资比例为43.08%。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回全部出资额25,150万元,实现股利收益11,463.41万元。基石基金存续期将于2023年9月7日到期,由于基石基金投资的一个项目已在科创板上市,需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一个项目正在推进拟上市的相关工作,为满足相关要求,基石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董事魏怡女士、刘建红先生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大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39.04%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燕友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8,212.80亿元、净资产2,874.43亿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50.85亿元、净利润24.14亿元。(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8,606.14亿元、净资产2,965.89亿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54.89亿元、净利润7.23亿元。(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任宇航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8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15%的股权,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10%的股权,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的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11,149.85万元、净资产9,896.34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392.05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10,609.77万元、净资产9,916.95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0.61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投视同为关联人。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2号楼9层901、902(园区)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0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16年06月30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P1000811。

股权结构:北京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舟山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分别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60%和5%,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石创投总资产4,081.21万元、净资产2,711.41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1,491.51万元、净利润7,925.51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石创投总资产2,647.64万元、净资产2,618.31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98.10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石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编码:SD1561。

基石基金合伙人及结构如下:

2、基石基金运营情况

基石基金成立于2011年9月8日,主要投资领域为围绕轨道交通,兼顾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

基石基金设立后,已累计投资17个项目,合计投资金额50,375.64万元,后续不会再投资新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石基金已投项目中有7个项目完成了全部退出、5个项目完成了部分退出,尚未退出的项目有5个,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已全部收回并实现收益。基石基金存续期将于2023年9月7日到期,由于基石基金投资的一个项目已在科创板上市,需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一个项目正在推进拟上市的相关工作,为满足相关要求,基石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限的延长需经合计持有基石基金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基石基金延长的存续期内,普通合伙人不再收取管理费用。

3、基石基金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石基金总资产33,029.77万元、净资产32,209.0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0元 、净利润 8,089.70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基石基金总资产31,899.67万元、净资产31,899.67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09.39万元。(非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四、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石基金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同时有利于获取被投资项目的流通性溢价,公司不再投入新的资金,对上市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揭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由经营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关联董事魏怡女士、刘建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为关联交易,交易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基金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后,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20,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527,9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取基石基金分红款9,521.73万元。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3-01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怡女士、刘建红先生已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1)。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