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法院判令公司返还纵贯公司2亿元保证金及相关存款利息
观点网讯:6月14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告)于6月13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涉及金额暂计为2.38亿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向被告广州纵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纵贯公司)返还《股权及债权交易备忘录》项下履约保证金2亿元及上述款项存放于共管账户及其关联存款账户中所产生的存款利息(存款利息自开户之日起计算至款项返还之日止);同时,驳回原告的全部本诉诉讼请求;驳回被告的其余反诉诉讼请求。
珠江股份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待生效的一审判决,如原告、被告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且判决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审慎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