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查股网  2024-05-22 17:18  东百集团(600693)个股分析

观点网讯:5月22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相关信息。

东百集团的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施霞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5.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8%。其中,质押给金融机构的股份总数为3.74亿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8.20%,占公司总股本的42.95%。

施霞女士对原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进行了部分解除质押,解质股份为7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3.16%,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施霞女士还将其持有的330万股和373万股股份再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分别占其所持股份的15.41%和17.42%,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和0.43%。

质押融资的资金用途主要是为关联方融资提供担保。在未来半年内,丰琪投资将有1.1719亿股股份到期,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对应融资金额为2.5971亿元;未来一年内,将有2.011亿股股份到期,对应融资金额为4.3695亿元。

公告表示,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同时,若出现履约保障不足或触及预警线等情形,股东方相关主体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目前,丰琪投资及其关联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