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20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
至2024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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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9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029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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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10:00-14:00,15:30-19:30(北京时间)。
(二)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电话:0991-4553700
2、传真:0991-4815090
3、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548号7楼公司证券投资部
4、邮编:830000
5、联系人:韩玮、李明哲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授权委托书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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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日收到董事长勇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勇军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其他任何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勇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勇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公司董事会对勇军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经会议选举,由公司董事吕伟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吕伟顺先生简历
吕伟顺,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大连商场经理办副主任,交电经理部副经理、经理,百货文化部经理;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伟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9月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共8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9月4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临时会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4名,参加通讯表决董事4名(董事姜金双先生、安如磐先生、鞠桂春先生、杨柳女士因在外地办理公务,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五)经公司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临时会议由董事吕伟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由公司董事吕伟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的公告》(临2024-030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勇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1名董事。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董事会提名李宏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友好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1号)。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其中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
附:李宏胜先生简历
李宏胜,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商国际总裁兼上海总部总裁。现任北京大商总部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宏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