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股份多份年报虚假记载 多位高管知法犯法 ST华铁、天海防务、*ST红相索赔正在进行中

http://ddx.gubit.cn  2023-07-17 23:21  岩石股份(600696)公司分析

2023年7月13日,岩石股份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知悉岩石股份存在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在签署确认公司年度报告中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导致多份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最近有ST华铁天海防务*ST红相等上市公司股票索赔线索征集中,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岩石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

岩石股份(600696)曾于2022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立案。

经查明,2017年至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岩石股份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19,569,314.50元、7,445,032.47元、15,311,022.03元、7,703,113.99元。2018年至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岩石股份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9,850,000元、5,000,000元、5,400,000元。岩石股份涉嫌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导致岩石股份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4月29日,岩石股份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内岩石股份营业收入388,376,610.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34,600.2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1.02%。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自2018年1月31日至2022年7月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7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华铁信披违规被立案 受损投资者可联系索赔

2023年7月12日,ST华铁(000976)及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此前,ST华铁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4月20日累计占用利息9057.27万元,合计135442.75万元。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97.94万元,尚未归还的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4,556.52万元。对此,其年报审计机构表示:华铁股份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未有效执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信披违规被处罚审理终结 天海防务索赔进行中

天海防务(300008)于2022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天海防务2017年报虛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占天海防务2017年报利润总额(21,728.41万元)的18.16%。上述虚构业务的具体方式为:先由金海运向中山市金马科技娱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汇机械制造(泰州)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福特游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治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相关供应商采购游乐设施,其后再由金海运以相对较高的价格销售至江苏环宇生态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环宇)。

经查,虽然金海运与上述四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但与供应商对接购买游乐设施均是江苏环宇原实际控制人花某华等人操办,并由其负责相关联系、谈判事宜,金海运仅支付采购合同货款。花某华在与供应商洽谈合同签订事宜时,均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游乐设施安装地点为泰州秋雪湖有限公司(系江苏环宇全资子公司)相关游乐场,金海运的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实质上无实物出入库,形成虛拟物流。与此同时,在江苏环三向金海运支付的货款中,有5,000万元资金实质来源为金海运执行董事李露。此外,金海运的上述游乐设施贸易业务偏离其军品主业且存在盈利畸高的情形。

综上,金海运的涉案游乐设施贸易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1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ST红相被立案 2022年度财务状况无法估计

2023年5月11日,*ST红相(30042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据悉,*ST红相2022年财务报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存在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对2019-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占当年更正前营业收入的7.04%、11.26%、1.17%;对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占当年更正前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08%、24.98%、3.78%;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廖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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