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欧亚卖场系山西神龙湾大股东,故实施本次担保支持其发展,后续将积极履行大股东责任,敦促被担保人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本次担保相关权益受损。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欧亚卖场为山西神龙湾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意见认为:控股子公司为联营企业之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山西神龙湾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所了解,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稳定向好,具有偿债能力,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为本次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38,6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8.17%。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山西神龙湾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9点0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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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监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4月13日、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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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3:30-16:30分。
(三) 登记地点: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飞跃路2686号,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焱、程功
电 话:0431一87666905、13578668559
传 真:0431一87666813
邮 编:130012
(二)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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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