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97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17,499,688.25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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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为商贸企业,受市场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特点。2023年,零售市场仍处于恢复阶段,电商对实体零售的分流及影响依然很大。
报告期,公司所属门店积极加入所在地区扩大内需战略,主动适应居民消费观与需求的变化,在市场上不断释放活力,为消费市场不断巩固恢复基础贡献力量。2023年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总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3%,高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8.1个百分点,高于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9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区域领先优势。
(上述数据为各级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
本公司从事商业近40年,全渠道营销,以实体零售经营为主,线上销售为辅,形成了以“现代百货、商业综合体、商超连锁”为驱动引擎的三大经营主力格局,搭建了多元化的门店梯次,满足了不同客层的消费需求。线上借助小程序、公众号、到家等平台开展了社团、线上购及直播活动,加快线下线上的互为互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采用自营、联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自营模式:公司采用自营模式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大型电器、部分小家电、化妆品、部分黄金珠宝、部分进口钟表、部分通讯电子设备、生鲜果蔬、饮品烟酒、休闲食品、冷冻食品、洗涤洗化、卫生用品等种类。
联营模式:公司采用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服饰、部分珠宝首饰、家居用品、部分小家电、部分钟表眼镜等种类。
租赁模式:公司采用租赁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家具、装潢材料、教育培训、餐饮等种类。
核心业态及经营模式下营业数据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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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商品流通行业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含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房地产收入、物业租赁收入及旅游餐饮业收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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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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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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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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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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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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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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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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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商品类别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4)。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曹和平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现场到会7人,通讯表决2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87,443,893.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33,937.1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691,234,590.29元。若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499,688.25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3.41%。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4-007号。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得到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4-008号。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得到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4-009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经与公司股东协商并推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于惠舫、王雷、苏焱、赵首沣、曹和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另行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提交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的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规范。本次提名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经审阅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78条及《公司章程》第9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简化组织结构以节约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农产品物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包头东河包百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东河商场)进行清算注销。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长春欧亚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青岗路63号长春国欧仓储物流贸易有限公司1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喀晶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农产品货物运输,物流服务,搬运装卸服务,配送服务,仓储服务,农副产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2)名称:包头东河包百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10号
法定代表人:何佩岩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10年10月2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体用品、工艺制品、民族用品、音像器材、钟表眼镜、金银珠宝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上述公司目前已无实质性经营业务。
2、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欧亚农产品物流、包头东河商场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后续子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98,000万元人民币。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加福费廷等业务,授信期限一年,具体为:
(1)公司本部授信额度为8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信用;
(2)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超市连锁提用全部额度,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业务期限以实际产品为准,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具体额度分配:
(1)公司本部提款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
(2)欧亚卖场提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超市连锁提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用途为采购商品,新增后总授信额度为92,000万元人民币,此次授信具体额度分配:
(1)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长春欧诚商贸有限公司授信额度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向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三年,具体额度分配:
(1)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授信额度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第1条(2)-(3)款、第2条、第3条(2)-(3)款、第4条、第5条存在担保情形的授信额度使用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49,8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4,800万元,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15,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以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向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循环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在未偿本金余额不超过循环额度的前提下可通过分笔、多次、循环方式提用。任一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4-010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度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详见2024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4-011号。
十四、听取了于莹、王和春、王树武《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五、听取了《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十六、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十八、听取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十九、听取了《董事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1-4、6-9、12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于惠舫,女,60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副总经理,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商业连锁党委书记、总经理。吉林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长春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颁发的特殊津贴。2024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185,870股。
王雷,男,55岁,本科学历(农学学士)。曾任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现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兼长春未来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苏焱,女,57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汽车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欧亚集团证券部副主任,欧亚商都工会主席,欧亚集团董事、欧亚卖场副总经理,欧亚集团业务处处长、证券办主任。现任欧亚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朝阳区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上市公司优秀董秘、4A级董秘等荣誉称号,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2024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143,000股。
赵首沣,男,53岁,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办公厅正处级秘书、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金融处处长(期间挂职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任副主任)、民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长春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春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春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被长春市委授予“担当作为好干部”荣誉称号。
曹和平,男,67岁,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党委书记、总经理,欧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欧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次、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第九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七次至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九届至十六届人大代表。当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理事会主席,兼任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参加新中国成立50周年、60周年、70周年大庆阅兵观礼。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全国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中国连锁业终身成就奖”、“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人物”、“与共和国60年共成长中华儿女商界英杰”、“中国创业企业家”、“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10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优秀领导干部”等百余项荣誉称号。2024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7,932,146股。
于莹(独立董事候选人),女,56岁,博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370141号证书。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厦门市、大连市、哈尔滨市仲裁委委员。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和春(独立董事候选人),男,58岁,清华大学学士、长春光机所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01572号证书。曾任长春光机所二室助理研究员,长春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副主任,长春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吉林春惠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树武(独立董事候选人),男,48岁,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760213号证书。曾任吉林省武警第5支队士官,吉林省农业银行职员。现任吉林省泰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北亚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长发航空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财经委委员,吉林省无人机产业协会会长。曾获吉林省“创业新锐”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首届十佳诚信经理人、“最美退役军人”、长春市优秀企业家、吉商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称号。
以上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专业知识,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工作经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满足法律法规相关的独立性要求。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0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一,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原第五十五条为:
第五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
现修改为:
第五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等情形的除外。董事会应在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前,对临时提案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做出决议。
第二、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原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为:
(二)公司不得为除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30%以上的联营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现修改为:
(二)公司不得为除控股子公司及持股比例5%以上的联营或参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上网公告附件: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2024-01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居然超市)、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新生活)、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二道)、长春欧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欧诚)、长春欧亚易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易购)、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欧亚)、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欧亚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49,800万元。1、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金额234,800万元,其中:欧亚卖场93,400万元,超市连锁128,400万元,欧亚居然超市2,000万元,欧亚新生活1,000万元,欧亚二道1,000万元,长春欧诚2,000万元,欧亚易购1,000万元、吉林欧亚3,000万元,吉林欧亚置业3,000万元。2、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15,000万元。
公司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8,898.74万元,其中:欧亚卖场73,178.28万元,超市连锁97,922.46万元,欧亚居然超市1,898万元,欧亚新生活0元,欧亚二道0元,长春欧诚4,900万元,欧亚易购1,000万元,吉林欧亚0元,吉林欧亚置业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超市连锁、欧亚居然超市、欧亚二道、吉林欧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34,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
①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三年期和一年期的授信总额度为63,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产品;
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的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加福费廷等;
③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两年期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
④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4,9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2)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超市连锁
①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5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②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三年期和一年期的授信总额度为48,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等产品;
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加福费廷等业务;
④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两年期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
⑤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4,9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欧亚居然超市
①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②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两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4)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欧亚新生活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5)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欧亚二道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6)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诚)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诚
①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②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支行申请不超过两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7)全资子公司欧亚易购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8)全资子公司吉林欧亚
向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期限三年的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9)全资子公司吉林欧亚置业
向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期限三年的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以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向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循环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在未偿本金余额不超过循环额度的前提下可通过分笔、多次、循环方式提用。任一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为欧亚卖场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五年,融资租赁公司应为初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相互间(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各子公司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公司可在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被担保对象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低于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用于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号(现开运街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10,286.85万元,负债总额350,863.94万元,资产负债率57.49%,其中:流动负债345,352.70万元,银行贷款153,9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9,422.9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9,178.12万元,实现净利润20,215.78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45.05%。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礼品花卉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56,005.64万元,负债总额203,068.33万元,资产负债率79.32%,其中:流动负债198,797.94万元,银行贷款74,361.93万元,所有者权益52,937.3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1,987.84万元,实现净利润-1,552.20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3、长春欧亚居然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7270号居然世界里购物中心负一层B015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徐艳萍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欧亚居然超市资产总额24,150.76万元,负债总额23,065.65万元,资产负债率95.51%,其中:流动负债20,954.44万元,银行贷款1,898.00万元,所有者权益1,085.1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796.86万元,实现净利润334,27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
4、长春欧亚新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99号
法定代表人:薛立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辅料销信;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欧亚新生活资产总额25,936.74万元,负债总额16,948.92万元,资产负债率65.35%,其中:流动负债15,882.35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8,987.82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4.28万元,实现净利润188.67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
5、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二道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新东街3999号
法定代表人:卢继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金银珠宝饰品、预包装和散装食品、保健食品、计生用品、钟表眼镜、花卉、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音像制品;餐饮服务;广告业务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欧亚二道资产总额48,512.60万元,负债总额34,198.62万元,资产负债率70.49%,其中:流动负债34,195.62万元,银行贷款4,9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14,313.9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9,140.95万元,实现净利润329.84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业连锁之全资子公司
6、长春欧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马路1465号
法定代表人:黄宏
注册资本:5,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长春欧诚资产总额8,758.52万元,负债总额3,912.58万元,资产负债率44.67%,其中:流动负债3,912.58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4,845.9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699.80万元,实现净利润757.19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诚之全资子公司
7、长春欧亚易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B座八楼九号楼道旁
法定代表人:于清云
注册资本:1,7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欧亚易购资产总额1,005.60万元,负债总额166.00万元,资产负债率16.51%,其中:流动负债151.68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839.6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08.30万元,实现净利润16.67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吉林市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昌邑区解放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高春玲
注册资本:19,345.7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品、百货、化妆品、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针织品、日用杂品、家倶、劳保用品、计算机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欧亚资产总额74,910.17万元,负债总额55,249.81万元,资产负债率73.75%,其中:流动负债55,249.81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19,660.36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728.56万元,实现净利润717.21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高春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妆品、首饰、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家具、劳保用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等(以工商注册为主)。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欧亚置业资产总额221,008.72万元,负债总额122,571.21万元,资产负债率55.46%,其中:流动负债122,571.21万元,无银行贷款,所有者权益98,437.5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213.78万元,实现净利润766.17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对本公司整体利润的贡献率较大,故公司实施本次担保支持欧亚卖场发展。且公司对欧亚卖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后续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责任,敦促被担保人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公司本次担保相关权益受损。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以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向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在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循环额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在未偿本金余额不超过循环额度的前提下可通过分笔、多次、循环方式提用。任一笔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95,898.7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3.79%。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欧亚卖场、超市连锁、欧亚居然超市、欧亚新生活、欧亚二道、长春欧诚、欧亚易购、吉林欧亚、吉林欧亚置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1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156.17万元。具体如下: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8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90万元;
(2)其他应收款: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84.15万元,其中:子公司吉林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在本期冲回坏账准备2,910.01万元、子公司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在本期冲回坏账准备2,201.18万元,公司本部及其他分、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127.04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63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852.43万元,其中: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辽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已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896.11万元,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在建开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956.32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已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8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90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4.15万元,收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0.63万元。
2、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金额为1,852.43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56.17万元,增加利润总额3,156.17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3.57万元。
四、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0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4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4月16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五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其中现场到会4人,通讯表决1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3年,公司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核查问题原因,跟踪问题处理结果,实现了提高监管力度、强化细节管理、坚持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的预期效果,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对公司经营起到了指导、规范、控制和监督作用,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过程较快,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一届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3人,职工监事2人。第十届监事会提名于洋、张光昕、黄永超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第十一届监事会2名职工监事,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另行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度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于洋,女,41岁,本科学历。曾任天津市第四十一中学教师,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两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市场部部长,欧亚集团团委副书记、欧亚商都党委委员、工会委员、团委书记。曾兼任吉林省女企业家协会理事、吉林省妇联机关兼职干部、长春市青年联合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共青团长春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现任欧亚商都餐饮中心经理。曾获长春市国资委优秀党员、团市委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张光昕,男,42岁,本科学历。曾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任长春希迈气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长春市国资委党委系统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黄永超,男,53岁,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吉林市人民政府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吉林市人民政府医药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市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兼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副处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现任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1,234,590.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499,688.2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3.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证券简称:欧亚集团公告编号:临2024一00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业务开展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宗生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淑影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燕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7人现场参会,2人通讯表决参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