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3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5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9点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林志强先生、林科闯先生、林志东先生和蔡文必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59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677,41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8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410,793.5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9,589,200.99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1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0110084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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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22年10月,本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5200109000000000017);2022年12月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62862)、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2010011200002260150)、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账号:352001090000000000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账号:12992010010051433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52000681013001100573)、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000815087900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12791315441060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3773533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号:4305011049850999888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账号:1805880104000399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账号:3751018080027263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10811600002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1552188888883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账号:181102382920021944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账号:127913154410403)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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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2年12月,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前的置换情况
无。
(2)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2024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8,437.29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31,064.58万元,均为银行定期存款。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一方面,受国际贸易摩擦因素影响,部分设备交期有所拉长,拖累了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受地缘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相关应用市场放缓,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领域的投入较为慎重,导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放缓。此外,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预期。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除前述决议有效期届满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的情况外,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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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60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应收账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46,507.60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114.74万元;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其转回坏账准备272.48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9,158.92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28.19万元。
3、应收票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256,245.02万元。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公司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158.82万元。
4、存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579,269.10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1,161.9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0,905.30万元,导致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20,905.30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半年末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策略,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6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总额为36,628.00万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情况,结合后续业务的发展态势,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增加2024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为2,254.00万元,增加后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总额为38,882.00万元(预计的各关联方交易内容之间的实际交易额可能会发生变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行使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增加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和金额。
(二)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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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39,21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冶金、矿产、电子、商业、房地产、仓储业、特种农业及其他行业的项目投资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批发零售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33号创想中心A座23楼-26楼
2、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香料作物种植;茶叶种植;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等。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横山村光电产业园
3、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林秀成,柯新华,林志东
注册资本:1,000,000,000港币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业制造、商业、旅游、物流、地产、文化等领域的投资,包括资产并购与股权投资;半导体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金材料等产品的国际贸易等。
地址:UNIT3805-380638/F,TowerTWOLIPPOCENTERNO.89QueenswayHK
4、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成
注册资本:42,990.45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安装地面太阳能应用光伏(含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和系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各项技术服务,与产品相关的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YOUNGJOOLEE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梁山路8号
6、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约瑟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封装及LED照明产品生产、销售、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
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7、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宸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知识产权服务;显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等。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荟智空间新丰路178号A区102A室
8、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敬良才
注册资本:19,072.9429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等。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29-13室
9、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慧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仪器仪表的设计、开发、制造及销售(仅限合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制造);销售网络通信软件、系统集成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165号7层702单元
10、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涛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软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光电子器件销售等。
地址:昆山开发区景德路28号11幢1楼
11、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晓冬
注册资本:38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等。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18号大街795号1幢11层1122室
12、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法定代表人:ONGTEIKKOOI
注册资本:USD10,000,000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和电子元件贸易
地址:6/F,Green18,18ScienceParkEastAvenue,HongKongSciencePark,Shatin,HongKong
13、苏州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贤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新振路518号5幢(A4库)
14、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洁
注册资本:61,2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等。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西永街道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A151
15、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对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与股权相关的其他方式的投资;对从事股权投资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提供与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陈埭镇江浦社区企业运营中心大厦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母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参股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参股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杭州昂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苏州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安意法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交易各方自身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经营发生的需要。
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股票简称:三安光电编号:临2024-05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0点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崇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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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3证券简称:三安光电公告编号:临2024-06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三安”);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4.0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人民币21.9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金融机构就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申请综合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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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未超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泉州三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古山村莲山工业区2号,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科闯,主要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其总资产2,029,449.55万元,总负债1,262,698.6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97,475.82万元,流动负债1,106,646.43万元),净资产766,750.91万元,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96,100.59万元,净利润-35,527.26万元。
目前没有影响上述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4.00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4、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根据其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开展。公司本次为泉州三安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35.19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2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8.25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87%;公司为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到期支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分期受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2%。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