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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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且修订范围较广,不再逐条进行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公告编号:2024-042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6日 09点00分
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6日
至2024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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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4年10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7、8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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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时 下午2:30~4:30时
(三)登记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姓名:杨超先生
电话号码:0971-6321653
传真号码:0971-6330915
电子邮箱:qh-yangchao@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十二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10008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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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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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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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36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小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会议同意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减少至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7名减少至6名,独立董事由4名减少至3名。同时,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并结合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38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健全ESG管理体系,会议同意结合公司实际,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工作职责,同步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部分条款并予下发执行(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成员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合格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同意提名任小坤先生、展洁先生、张文升先生、李鹏先生、郑永龙先生、甘晨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会议同意提名童成录先生、祁辉成先生、王树轩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建议,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39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使额度范围内的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40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上(二)(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一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37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36号青海投资大厦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海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重大的编制错误和遗漏,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经公司合格股东推荐,同意提名杨森先生、刘惠珍女士、王冬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上述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委托理财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39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本年度审计工作内容,与其签署审计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事务所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海,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工作量等因素,依据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谈判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充分满足了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议表决,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24-040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
●投资额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继续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授权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但该类投资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锶盐”)、重庆庆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龙新材料”)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仅限于银行及证券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单个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单笔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及庆龙锶盐、庆龙新材料在进行委托理财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委托理财拟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并建立了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日常资金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与大额存单,均属低风险类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行使额度范围内的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其内控制度规定,行使额度范围内的委托理财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委托理财产品的选择上,以保证本金或选择较低风险等级产品为前提;受托方的选择上,均为已上市的银行、全国性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的地方性银行,以及资信良好、业务规模排名前十的国内证券公司,确保受托方信用良好及其发行产品安全性有保障。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委托理财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5.公司要求子公司对拟购买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核、报告流程,并加强日常监控与核查、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活动及未来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购买具体委托理财产品及到期结算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