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 天津港口条例修改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转自:中国水运网
为了加快天津港口发展,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推动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开展《天津港口条例(修改)》立法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推进建设世界一流港口
港口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便捷、智慧绿色、市场运作的原则,促进港口服务功能与产业带动功能、城市空间功能相互支撑,打造我国北方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建设世界一流的智慧、绿色、枢纽港口,提升港口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推进港口绿色低碳化升级,扩大港口辐射能级。
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
对于港区内从事生产加工、装备制造、跨境电商、船舶修造、机动车检测维修整备以及利用港区内仓储物流设施经营不通过港口码头吞吐的经营企业或区域,由属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推动港口基础设施能级提升,全面增强港口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支持港口经营人利用卫星导航、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能。
打造重要出海口
鼓励港口经营企业与航运企业拓展海向航线和内陆通道。开拓巩固国际航线,加密班次,增加舱量,做强内贸干线,发展环渤海内支线。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打造北京新城和雄安新区的重要出海口,支持完善拓展内陆物流网络,积极开发建设三北地区、中部地区内陆无水港,打通中蒙、中俄、中欧(亚)通道,建设班列集结中心,提升港口国际通行能力。
“津城”“滨城”加快航运发展
支持优化“滨城”航运示范区,立足港区、产业园区、城区发展基础,突出海港城市特色;支持优化“津城”航运服务集聚区,以重点航运楼宇为载体,集聚航运企业、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航运要素,促进航运与文化、休闲、旅游业融合,搭建高层级、国际化的航运交流平台,提升服务能级。
征求意见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可登录“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进入决策意见征集栏目反馈;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ghjzhywc@tj.gov.cn进行反馈。还可邮寄至天津市港航管理局综合业务处。(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35号建设大厦,邮编:30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