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上交所9月25日晚间公告,经查明,大连热电(维权)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大连热电及时任董事长田鲁炜、时任总经理张永军、时任董事会秘书郭晶、时任财务总监孙红梅、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晓辉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