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9证券简称:大连热电公告编号:临2024-02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昆明街32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6日
至2024年5月27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15:00至2024年5月2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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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5月11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15:00至2024年5月27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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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6、登记地点: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406室财务证券部;
7、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财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6651077/84498126
0411-82298041/82298025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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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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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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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编号:临2024-02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热电”)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田鲁炜先生、官喜俊先生、朱丽萍女士、张永军先生、李心国先生、刘思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弘基先生、刘晓辉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在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公司监事会提名矫帅先生、张晓非先生、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监事尚需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田鲁炜,男,55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官喜俊,男,56岁,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研究生。曾任大化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东港建设集团党委副书记。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丽萍,女,49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副处长、信访与安全生产工作处处长、机关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永军,男,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供热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心国,男,55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海热电厂党总支书记、厂长。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海热电厂党总支书记、厂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思源,男,35岁,中共党员,工程师,工学学士。曾任供热公司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党总支负责人等职务,供热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弘基,男,60岁,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硕士学位。曾任大连建行建兴达城市信用社主任、法定代表人,大连市政府证券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处处长。现任大连市证券业协会代会长兼秘书长,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刘晓辉,男,52岁,高级工程师、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曾任大连市审计局科员,大连证监局科员,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聚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婷,女,50岁,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三级律师。曾任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中联(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辽宁省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国际破产协会会员及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INSOL中国会员,第六届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矫帅,男,50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旅顺口办事处主任、客户服务处处长,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张晓非,男,52岁,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曾任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检修管理副处长、检修管理处处长;大连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部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江华,男,37岁,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曾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策划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主持工作);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编号:临2024-03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工会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工会委员会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人选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参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为朱驰宇先生、邱冠忠先生(相关人员简历后附)。
职工代表监事朱驰宇先生、邱冠忠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朱驰宇:男,52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党总支书记、厂长,大连能源销售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邱冠忠先生,44岁,中共党员,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程力学系工程力学专业。曾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运行分场副主任、北海电厂运行主任。现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北海热电厂厂长助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