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9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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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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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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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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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全面部署供暖前各项准备,组织好重点工程及设备检修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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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田鲁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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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田鲁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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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田鲁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红梅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红梅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9证券简称:大连热电公告编号:临2024-054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会议召开前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工作部署,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规范管理职能与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等相关事宜。调整方案如下:
(一)设置原则
完善公司组织管理功能设置,调整部分管理职能。
(二)内设机构
1.综合管理部
是公司行政后勤及企业管理、内控审计的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管理、内控审计、文书印信、会议会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务出差及后勤管理。内设内保大队。
2.组织人事部
是公司党群工作、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党群日常事务、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干部管理、党员管理、综合治理、机要保密等管理与建设;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廉政教育、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和责任追究,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委员会、团委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员工管理、薪酬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3.生产管理部
是公司生产运行、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资产管理、能源管理、计量检验、供热稽查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生产运行、检修运维、资产管理、计量管理、存货管理、供热稽查等工作。内设检测中心、仓储中心、供热稽查处。
4.财务证券部
是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证券事务的主管部门,承担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公司经营计划、会计核算、预算管理、收费管理、资金管理、财产保险、资产价值、关联交易管理、证券事务等管理工作。内设收费中心。
5.物资采购部
是公司非煤物资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检修、工程物资等采购管理工作。
6.安全环境部
是公司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健全公司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建议,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
7.技改工程部
是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原东海电厂可利旧资产(含存货)进行报废处置。该部分资产账面净值436万元,曾于2022年7月26日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流拍时间2022年8月8日。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该部分资产已不具备可使用价值。该部分资产已于2022年年底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
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可以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正式、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委员通过了该议案,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五十二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会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各项支出合理,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委员通过了该报告,并一致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19证券简称:大连热电公告编号:临2024-05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矫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原东海电厂可利旧资产(含存货)进行报废处置。该部分资产账面净值436万元,曾于2022年7月26日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流拍时间2022年8月8日。经公司技术部门鉴定,该部分资产已不具备可使用价值。该部分资产已于2022年年底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五票,反对票和弃权票均为零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